一、不能特别授权的情形有哪些
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,按规定不能特别授权。像离婚诉讼这类涉及人身关系的案子,即便当事人委托了代理人并给予一般授权,只要能表达意思,本人就应出庭。
这是由于身份关系纠纷有情感、伦理等复杂因素,当事人要亲自表达想法、陈述实情,法院直接听意见才能全面审查,保障其权益。
此类案件里,像承认、放弃诉求,和解等特别授权事项,不能只让代理人做,当事人得亲自参与处理。
二、哪些情况不能进行特别授权代理
特别授权代理指代理人可实施涉及实体权利处分的诉讼行为。在我国,以下情况不能特别授权代理:
离婚案件中,离婚与否的意思表示不能特别授权。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规定,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,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,仍应出庭;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,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。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和情感因素,需当事人本人表达真实意愿。
具有人身性质的其他案件,某些涉及人身性质的债务履行,如演出合同、授课义务等,义务人应亲自履行,不能通过特别授权让他人代理。这类义务与特定人身紧密相连,不能随意转由他人行使。
三、不能特别授权在法律上具体受限情况有哪些
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经委托人授权,在代理权限中明确表明可实施某些特定重大行为的代理。根据《民事诉讼法》规定,特别授权事项包括承认、放弃、变更诉讼请求,进行和解,提起反诉或者上诉。
除上述法律明确的需特别授权的事项外,一般授权代理人不得实施。在民商事委托中,若无特别授权,代理人通常不能对实体权利进行处分,比如不能自行决定转让委托人重大财产、免除债务人债务等。在刑事领域,辩护人无特别授权也不能代被告人承认有罪、接受刑罚等。若超越特别授权范围行事,代理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,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,代理人需承担赔偿责任。
在探讨不能特别授权的情形有哪些时,除了正文中的解答,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关注。比如在涉及人身关系的诉讼中,即使有授权委托,当事人也往往需要亲自参与关键环节,像离婚诉讼,即便有特别授权,当事人一般仍要出庭表达自己对离婚的态度。另外,一些具有高度人身属性的事务,比如遗嘱见证、收养关系的确认等,通常也不能进行特别授权。若你对不能特别授权的范围界定、特别授权在不同案件中的具体限制等问题还有疑问,别让困惑困扰自己。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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