钢琴曲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:
1. 按音乐时期风格分类
古典钢琴曲:通常指巴洛克、古典主义和浪漫主义时期的钢琴曲。巴洛克时期的代表作曲家有巴赫,其作品结构严谨、复调性强;古典主义时期以海顿、莫扎特、贝多芬为代表,他们的奏鸣曲式结构是古典音乐的重要特征;浪漫主义时期的肖邦、李斯特等作曲家的作品则更注重情感表达和个性展现。
现代钢琴曲:20世纪及以后创作的钢琴曲,包括印象派、表现主义、新古典主义等多种风格。如德彪西的《月光》,采用独特的和声与音色,营造出朦胧的氛围;拉赫玛尼诺夫的晚期浪漫派作品,情感深沉而富有张力。
2. 按音乐体裁分类
前奏曲:原为声乐曲前用古钢琴伴奏的引子,17世纪后成为独立的小型器乐曲,其中以钢琴曲居多,肖邦的24首前奏曲较为著名。
奏鸣曲:由三个或四个乐章组成,各乐章的基本特点与形式有一定的结构特征,海顿、莫扎特、贝多芬等都有著名的钢琴奏鸣曲作品。
协奏曲:独奏乐器和乐队协同演出的技术艰深的大型乐曲,如钢琴协奏曲,通常是由快速的奏鸣曲式、抒情的慢板、回旋曲或奏鸣曲式等乐章构成。
叙事曲:19世纪起,人们把叙事诗作为歌词谱写成有钢琴伴奏的独唱曲称“叙事曲”,内容常富有叙事性、戏剧性,有的取材于文学作品或民间传说。
波洛涅兹:原属宫廷舞曲,在钢琴作曲家肖邦的创作中成为具有世界意义的艺术作品,结构属复三段式,气氛威严。
随想曲:常指一种富于幻想的即兴性器乐曲,如门德尔松、勃拉姆斯的钢琴随想曲,某些随想曲与幻想曲并无严格区别。
狂想曲:技术艰深并带有幻想性质的器乐曲,大多数的狂想曲以缓慢的民间歌曲曲调为基础,经过变奏和主题发展的手法,与快速突进的民间舞曲相交错,造成最高潮后结束全曲,多数狂想曲属钢琴独奏曲,如李斯特的《匈牙利狂想曲》。
创意曲:是一种复调结构的钢琴小品,类似前奏曲或小赋格曲,巴赫始用此名称,并作有二声部和三声部的《创意曲》各15首。
诙谐曲:节奏活泼、速度较快的三拍子的器乐曲,自贝多芬起将诙谐曲加入奏鸣曲、交响曲和四重奏曲等套曲内,替代小步舞曲而成为第三乐章。
玛祖卡:18世纪波兰舞曲之一,具有明显的节奏,三拍子、重音落在小节的任何一拍,情绪热烈。
夜曲:流行于19世纪的三段体器乐曲,第一、三段缓慢或中等速度,旋律平静、抒情、梦想般地且具有沉思的情调;第二段转激动,富有幻想性、热情奔放,速度较快。
圆舞曲:又名华尔滋,是一种三拍子的舞曲,起源于奥地利的一种民间舞蹈,以斯特劳斯佳作《蓝色多瑙河》最为著名。
即兴曲:带有即兴创作性质的抒情器乐曲,结构完整、形式简洁,曲调细腻动听,充满深刻动人的抒情性,大多为钢琴独奏曲的名称。
卡农曲:一种复调音乐,运用卡农手法写成,各个声部依次先后出现,上下、高低交叠进行。
赋格曲:复调音乐中最复杂而严谨的曲式,以一个简短、富有特色的旋律主题为基础,这个旋律先由一个声部奏出,其余声部依照一定的规则依次模仿。